美国的很多杀人犯为何都没有被执行死刑?

日期: 2024-08-31 作者: 产品中心

  前阵子,谷歌清华杀妻案嫌犯陈立人在庭审中露面了,面无表情,还带着个白头盔。

  至于这个白头盔,一些人觉得有很大的可能是什么美国司法界的“黑科技”,用来监视他的情绪波动。

  但按照目前的主流说法,还是因为陈立人有过激烈的撞墙自残行为,所以给他特意罩了个头盔。

  而且陈立人的“自残行为”,似乎也正跟他爸爸请来的顶级律师团提出的那个“精神病说”对上了号。

  参考之前的案例(美国的一大司法特色就是,同类案件一般会按照法典里面以前的类似案例来判决),貌似要被鉴定为精神病,甚至连坐牢服刑都可能会被免掉,直接精神病院住段时间,再接受几次鉴定,认为没威胁后,就能被捞出来了。

  对此,还真有专业技术人员为陈立人的那套“出庭装备”做出了详细科普——红色裤子代表着他是犯罪里的最高等级4级重犯,黄衣服是精神病嫌犯的专用代表颜色;

  比如,最开始,陈立人是不愿意用翻译的。但白头发老律师跟陈立人说,你就是英语再溜,可法律是你不熟悉的领域,很多术语易产生误解,影响表达和判断。

  况且,就凭陈立人杀妻崩溃后,并没有自杀的意向,似乎也在说明,他很清楚,这个命案,根本用不着他抵命。

  首先,陈立人所在的加州,属于“白左”的一大基本盘,已经十几年没有执行过死刑了。早在2019年初,加州州长就签署过行政令,暂时停止州内死刑执行,所有行刑设备也都随之封存。

  随着这个政令的出台,加州737名死刑犯将无限期的留在狱中,被那些合法公民,辛苦上班的纳税人给白白养着。

  这可把时任总统特朗普给气坏了,他发推说——“永远被遗忘的受害者的朋友和家人一点也不激动,我也不!”

  从中咱们也能看出来,美国这个死刑的判决和执行,各州有套自己的规矩,华盛顿那边没办法干涉。

  这似乎跟如今德州做“带头大哥”的那个共和党地方对峙联邦政府的地图很一致。

  不过,有个现象是,即便在最保守的共和党州,死刑的判决和执行率,也是相当低的。甚至判了以后等二三十年才执行,都不新鲜,平均执行间隔大概在15-20年左右。从衣食住行到各类上诉执行程序的花销,养一个死囚,有时能超过500万美元。

  典型的“红脖子州”——极为保守的阿拉巴马州在2024年1月25日,施行了全球首例“氮气死刑”。

  犯人肯尼迪·尤金·史密斯死的非常痛苦,他留下的遗言是——今晚阿拉巴马州导致“人类倒退一步”。

  1969年阿波罗登月让“人类迈出了一大步”,2024年阿拉巴马州,又导致“人类倒退了一步”。

  当然,这都不是重点。最让咱们感觉惊讶的是,史密斯已经在监狱里待了35年多了。

  1988年,他为了1000美元被雇为杀手,残忍杀害了一位叫做伊丽莎白的45岁主妇(下图)。

  这位老汉,就是当年伊丽莎白怀里抱着的孩子,迈克·森内特参加死刑后发布会的照片——胡子都白了。

  据称, 本来史密斯在2022年11月就应该被注射死刑。但是,被绑好就位后,行刑团队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静脉(可能跟他之前的吸毒历史有关)。

  这就是所谓的《心跳法案》——只要女性怀孕时间超过六周,医学判定胎儿有“心跳”的情况下,就禁止母亲堕胎,即便是和行为所致的怀孕,或者女性是个未成年人,也不例外。

  如果孕妇被认定故意打掉胎儿,可以以二级谋杀起诉,最高判到30年徒刑。执行的医生可被判处最高99年监禁。

  遗憾的是,面对这般穷凶极恶的杀人犯,哪怕是最保守的共和党州,死刑审判和执行效率,也如此令人震惊。

  原本,死刑讲究的就是一个威慑力。曾经的西方世界,无论欧洲还是美国,对死刑都是没有一点心理障碍的。

  有意思的是,在那段岁月中,跟咱们东亚文化中,讲究“给你留个全尸”的传统正好相反,有身份的贵族和“上等人”,一旦犯了死罪,多会采用“斩首”的形式。

  你若给他/她上绞刑,对方肯定会认为这是对本人极大的侮辱和不尊重——他们都以为,这种死法,哗啦啦地流一地血,才能配得上自己的地位,才算是死得有尊严。

  典型的像亨利八世的两个王后、七日女王简·格雷、苏格兰女王玛丽、查理一世国王、路易十六夫妇和大量的法兰西贵族们,都死于刀下~身首异处,充足表现了他们“高贵的身份”。

  刑场上,她如愿看到了行刑者是国王老公履行承诺,花重金从法国请来的剑客时,并当场表示了感谢;

  另一位亨利八世的凯瑟琳·霍华德王后(顺序第五),在临死的前夜,还特意要求把断头台搬到她在伦敦塔的房间里,认真摆姿势、找感觉,练习如何“优雅的死去”。

  正如前面说的那样,当时的死刑,讲究的就是一个现场威慑力,即便是上等人,哪怕属于王室成员,处刑现场也是要公开接受群众围观的。

  行刑后,他们的扭曲的尸体专门会留在原地一段时间,来以儆效尤~任凭众人嘲弄和唾弃,直到渐渐腐败,长出蛆虫。

  反倒是法国大革命期间使用率最高的,那个被路易十六国王亲自设计改良的断头台,充足表现了死刑执行方面的“阶级平等”。

  无论是国王夫妇还是大小贵族或是平民出身的“持异见者”,都通用这个断头台,接受台下吃瓜群众的围观。

  不过,进入20世纪后,那种盛大的展示性的死刑场面,除了美国南部一些州,在整个西方世界都很难瞧见了。

  再往后,从1950年代开始,有关死刑的判决也慢慢变得谨慎,审判到执行的间隔也随之越来越长。

  至于为啥,按照咱们的理解,或许就是当年这群发达国家的一些人们,吃得太饱了以后,就想的太多了。

  比如,加拿大人开美国人玩笑时,经常会说JesusLand,就是在嘲笑美国人神神叨叨。

  在那种几乎全民信神的社会氛围中,尤其是美国广大南方州和中西部地区,人们往往很喜欢从宗教的方面出发来思考问题,关于死刑,他们都以为——人类社会不能“扮演上帝”的角色,因为,只有上帝才有权力夺走一个人的生命。

  此外就是那种不断自我感动的那种“白左”思维——一些人坚持,改造好一个犯人,比直接剥夺其生命,更有意义。

  就在这么一种大氛围中,耳濡目染之下,很多美国人就觉得,信上帝的“文明社会文明人”,就不应该存在死刑。

  结果,为了搞定这批人的选票,美国的一些州开始陆续废除了死刑或者暂停死刑执行。

  典型的就是2017年用极其残忍手段杀害了年轻的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克里斯滕森,他所在的伊利诺伊州,早于2011年就废除了死刑。

  因此,即便面临一级谋杀的指控,最终克里斯滕森也只被判了个“终身监禁,不得保释”。

  在美国这种海洋法系国家,庭审都是由普通老百姓组成陪审团,就案件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;

  这就给那些为嫌犯辩护的律师,提供了很大的发挥空间——尽可能的搜罗证据,打动陪审团。

  还有,911事件嫌犯之一萨卡里亚斯·穆萨维的审判。他也是惟一的一名因“9·11”事件而在美国受审的“基地”组织成员

  穆萨维的律师团各种运作,成功让陪审团的多数成员认同了穆萨维患有“精神分裂症”的说法。最终没有投票同意死刑,法院判了他终身监禁。

  另外更常见的操作还有,针对那些手段残忍,背着人命的嫌犯,律师会从此人“不幸的童年”入手讲起。比如,他亲眼见证了母亲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,这构成了他“由爱生恨”枪杀行为背后的深刻动机等等...

  或者收集大量证据来表明,“他平时是个好人”,学习努力工作认真,乐于助人等等。

  像章莹颖案中,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就同时使用了“悲惨过往”、“他是个好人”这两大辩护策略来为被告脱罪。

  比如,辩方强调,克里斯腾森童年时是一个“聪明、友好的男孩”,但十七八岁的时候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得沉默寡言,常常梦游,还曾试过自杀。尽管如此,他仍然在学业上表现优异,科科全A,还曾被评为“优秀助教”等等。

  说了这么多,最后还是那句话——从上述案例中,咱们或许也能判断出一些“陈立人杀妻案”大致的走向...